產品名稱
腫瘤標志物非定值質控品
包裝規(guī)格
| 貨號 | 包裝名稱 | 規(guī)格 |
| GBI0615085 | 小包裝 | 水平 1:1.5mL×2(凍干品,復溶體積) 水平 2:1.5mL×2(凍干品,復溶體積) |
| GBI0615086 | 大包裝 | 水平 1:1.5mL×36(凍干品,復溶體積) 水平 2:1.5mL×36(凍干品,復溶體積) |
預期用途
本產品為非定值質控品,適用于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(NSE)、糖類抗原 19-9(CA19-9)、糖 類抗原 72-4(CA72-4)、人附睪蛋白 4(HE-4)、糖類抗原 50(CA50)、細胞角蛋白 19 片段(CYFRA21-1)、 糖類抗原 242(CA242)、鱗狀上皮細胞癌抗原(SCC)、甲胎蛋白(AFP)、癌胚抗原(CEA)、糖 類抗原 125(CA125)、糖類抗原 15-3(CA15-3)、鐵蛋白(Ferr)、游離前列腺特異性抗原(F-PSA) 和總前列腺特異性抗原(t-PSA)共 15 個指標檢測時的室內質量控制,可用于監(jiān)測和控制臨床實驗室 檢測方法的精密度。
儲存條件及有效期
1. 2~8℃儲存,有效期為 24 個月。 2.開瓶復溶后,在 2~8℃,可保存 7 天;在-18℃以下儲存條件下,可保存 1 個月,僅可凍融 1 次; 考慮到揮發(fā)性,建議復溶后進行分裝保存;上機使用后及時收回和密封保存,在規(guī)定的條件和時間內 可繼續(xù)使用。 3.在 2~8℃條件下運輸后,在效期內檢測不影響檢測性能。 4.生產日期,有效期至見標簽。
注意事項
1.試劑盒從冷藏環(huán)境取出時,應將試劑平衡至室溫,方可使用;
2.使用本產品之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,嚴格按照試劑盒說明書進行試驗操作;
3.不同批號的試劑不可混用;
4.若發(fā)現有微生物污染或渾濁度較高的現象,應停止使用該產品;
5.請在外包裝標識的有效期內使用,超過有效期的質控品不再使用;
6.本品復溶和使用過程中,操作人員需佩戴頭罩、口罩、手套等防護裝備,以防人為因素污染質控品。 如使用同一瓶樣品時發(fā)現 SCC 指標出現連續(xù)升高時,則可能已經出現污染,需棄用該瓶質控品;
7.有關人源組分的警告:制備質控品的動物源成分,雖已經通過了 HBs-Ag、HIV1/2-Ab、HCV-Ab 等項目的檢測,但截至目前,沒有任何一項檢測可以確保絕對安全,故仍應將這些組分作為潛在傳染 源對待;
8.所有樣品、各種廢棄物均按污染物處理,廢棄處理時,按照當地政府和有關國家規(guī)定進行。